江苏:8万出国打工者免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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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6:38 人民网 |
人民网南京12月11日电从江苏省外经贸厅获悉,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改为由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江苏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减轻出国劳务人员负担,有利于规范劳务公司经营行为。目前,江苏在外的出国劳务人员有近8万名,免交保证金,对他们是一利好消息。 这项规定明确: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而此前,根据财政部、原外经贸部规定,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省外经贸厅人士介绍,收取劳务人员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为了防范出国劳务人员违反合同,提前回国或擅自离开雇主,在当地另找公司打工。 金坛国际公司总经理汪亮认为,本项政策的改变增加了劳务公司的经营风险。他介绍说,他们公司派出的劳务人员通常收取的保证金为工资额的5%%左右,如到毛里求斯的劳务人员3年收取的保证金为三四千元,输出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劳务人员一般约1万元。合同期满后公司将返还这笔保证金,并支付利息。现在的劳务人员大都是独生子女,不少人出国后不能适应工作环境,有的思乡心切,回返率比过去大大提高。取消保证金,对劳务人员缺少了制约,有可能增加劳务人员的违约行为,从而影响我国劳务人员在国际上的信誉和形象。 即将推出的“履约保证保险”是由劳务公司自愿投保的险种。据目前唯一一家经营该险种的平安公司南京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险种由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办理,每人每年交纳保费两三百元,如果出现劳务人员违约行为,保险赔付金一般在两三万元,这笔赔付金将分别用于赔付劳务公司和国外雇主。目前此业务只限于北京平安公司,而且只接受全国排名前十位劳务公司,我省尚没有劳务公司在此范围。(陆峰生余辛信)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