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案“公开审理”好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1:2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近年来,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纪委在办案中,推出了公开审理的新举措。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让人耳目一新。 公开审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不违背现行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借鉴审判机关庭审的部分规程,面向审理部门,以对外开放式审理党纪、政纪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据悉,近两年来,襄阳区纪委先后“公开审理”了10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于公开透明、处理公正,当事人无一申诉。襄阳区纪委“公开审理”的做法值得称道,就在于这种做法能够增强定性处理的准确性,体现“公正”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呈现出多样性、隐蔽性、复杂性的特点,原有的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通过在公开审理中深入讨论和争辩,无疑会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公开、透明进行审理,不仅会防止畸轻畸重的现象发生,也会使违纪当事人受到教育,从中接受教训。公开审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教育作用,还可以锻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办案水平。公开审理中通过民主讨论,无疑是学习提高的一种好方式。 树立科学态度,发扬创新精神,是新形势下提高党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机关也不例外。但愿各级纪委能够从襄阳区纪委的做法中受到启发,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所作为。侯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