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老房罚款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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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3:35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昨日闭幕的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初审。 条例规定,对擅自改变或拒不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类规划,给予行政处分。对损坏、拆毁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街区内的传统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拆除、迁移和改建近现代保护建筑的,则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了解,该条例有望于明年上半年出台。 会议同时决定,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从2004年1月3日起召开,会期为4天。 作者:岳冠文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