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身后签下约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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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3:55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
患者:我早就有这样的想法 家住长沙市麓山南路的周玉林今年58岁,是湖南丽臣公司一名普通退休工人。去年8月,周女士被确诊为结肠癌并接受了结肠切除根治术。到今年9月,周女士突然发现自己的肚子上有肿块,经医院检查再次确诊为转移癌。 说起这一年多的治疗经历,躺在湘雅三医院肿瘤科病床上的周女士显得十分激动。“其实我早就有这样的想法了,反正人死后烧也烧掉了,为什么不能捐出来为别人作点贡献呢?”周女士边说边从一个小包中翻出了自己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领回的遗体捐赠申请表。当记者问起家人是否同意时,周女士的态度显得相当坚决:“他们现在是不同意,但我会让他们同意的。” 专家:观念是最大的阻碍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遗体捐赠办公室的何伟民。何老师向我们证实,周玉林的确在他们那里领取了遗体捐赠的申请表。但谈起目前遗体捐赠的现状,何老师仍然觉得不容乐观。 何老师说,从1998年至今,在他们办公室登记愿意捐赠遗体的人共有七八百人。但实际上,真正被送到医学院的遗体只有30具左右。而导致此种状况发生的原因除了我国政府没有相关的立法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人们的传统观念在作祟。人们习惯让“死亡”和“遗体”成为生者庄严的纪念,在死后把亲人的或者自己的遗体捐赠出去的行为,对人们观念所造成的冲击不可谓不大。 司法部门:公证后才合法 据了解,办理遗体捐赠,是要通过一定的司法公证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长沙市司法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需要进行遗体捐赠的一般有四个程序:首先,捐赠人必须与遗体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再在该接收单位同意接收遗体后领取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有当事人与直系亲属的签字;之后,当事人应委托一名执行人负责捐赠人死后的各项捐赠事宜;最后,由当事人和委托执行人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在采访过程中,公证员表示,像周女士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在申请书上签字,那么她的申请就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在她死后,遗体接收单位和他们司法部门就很难再介入到这件事情当中来。 记者手记:这些应可以变 事实上,无论是遗体捐赠还是器官移植,都已经不算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然而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二者的进步如此缓慢,是什么阻碍了更多的人去付诸实践?一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死者遗体不够尊重、草率处理甚至丢失的案例,还有家属妄图利用遗体捐献掩盖家庭暴力的血腥……虽然都是个案,但是对人们的影响难以忽视。出于人们内心深处对价值的判断,无论是谁都难以干涉,也难以改变。但是总有些事情可以改变,并且慢慢影响着人们的判断。 结束采访后,记者也在心里给自己提了一问,但似乎真的很难回答。我们无意给这种选择定高下之分,只是希望,当有人选择了死亡后继续奉献,他的奉献会得到尊重和善待。 作者:李洁 石冰 (来源:东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