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牌照淡出历史舞台的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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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4:06 中国青年报 |
戎洪兴 四川省政府决定从12月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对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立即取消自行车牌证收费项目,停止收费并继续加强对被盗自行车的治安管理工作。为便于确认车主权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成自行车销售商家免费为新购车者在车身上打印购车发票号。(《成都日报》12月5日) 同样是自行车牌照问题,北京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张景春表示,北京自行车牌照管理制度不会废止。他还说,《道路交通管理法》明确规定,所有上路行驶的车辆,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是证照齐全的,自行车牌照在北京没有被取消的可能性。(《新京报》12月7日) 作为百姓的主要代步工具,自行车在早些年算是家中“一大件”,买辆新车,头一件大事就是先上牌照。办理自行车牌照的目的,一方面是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为了有效遏制丢车偷车现象,既便于警察在追查盗车者时掌握线索,也便于在缴获赃车后准确送还失主。 但时至今日,自行车的“地位”早已不及多年前,牌照所具有的保护车辆所有者权利、为防盗提供线索的功能已变得极其微弱,丢失或被盗的自行车能物归原主的极少,已经无法达到实行牌证管理的预期目的。当办理牌照的意义仅限于每年在规定的时间里缴纳几元年检费用的时候,牌证管理制度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从现实看,多数人也不再把自行车作为家庭的重要物品来看待,不少丢失或被盗者基本没有报案。防止自行车被盗,政府的责任应该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以及创造条件增加停车网点,让群众安全、方便地存车停车;最关键的是,群众个人要做好对自行车的存放、保护。因此,自行车丢失、被盗与自行车牌证管理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否则,照此理论,那么当今家庭中的电脑、冰箱、空调、电视机这些远比自行车贵重的财产,为防盗,是不是也应依次上个电脑牌照、冰箱牌照、空调牌照、电视机牌照,并每年搬运到指定地点参加年检?由此可见,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在自行车方面的有关规定,已显得不合时宜。 四川取消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是继我国结婚登记取消婚姻介绍信、考研取消单位证明、部分城市取消暂住证之后的一项务实举措,这一政策的意义不仅在于为群众减掉相关手续和费用,最关键的是传递着政府转变行政职能的一个信号。执政为民就应该顺民心、合民意,尊重客观现实,敢于直面现实存在的一些过时的、繁杂的或明显不合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取消或修正这些制度。因此,自行车牌照淡出历史舞台的示范意义在于,它必将引发人们对社会当前存在的许多历史惯性政策的反思,并由此引发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