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负责我的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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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4:33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新报日前报道了攸县东岳山煤矿17名矽肺病患者与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簿公堂。记者昨日从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被告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原告申请的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17名矽肺病患者赢了官司,但他们仍然忧心忡忡,因为这场官司只是程序上的胜诉,而他们的工伤待遇要得以实现,谁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而他们的身体在一步步恶化。 今年8月,17名患者向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该局责令攸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为他们提供工伤待遇,但该局却没有答复。于是,他们将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原告的行政复议书后,虽然作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但未将该告知书送达当事人,被告的行为属于在法定期间未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被告应该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 原告的代理人湖南百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聂炜告诉记者,这么多年来,这17名矽肺病患者一直投诉无门,这场官司的胜诉,仅仅是他们要求给予工伤待遇的第一步,从法律上来讲,只是程序上的胜诉,并未涉及到实体权利,他们的实体权利要得以实现,还要看两级劳动部门的具体行为。假如两级劳动部门不依法给予的话,那么他们将面临着下一场维权的诉讼。 原告欧阳文林等患者悲观地对记者说,今年6月以来,3名同事因矽肺病三期患者肺泡板结、呼吸衰竭,进而全身发黑,相继病亡。他们心里都明白,已患上不治之症,等于已被宣判“死缓”。日后调治得好,最多也只是多活几年而已。事实上,他们绝大部分人的病情一天天在加重、恶化。今后,他们需要长期治疗。再说,他们都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假如两级劳动部门仍不依法给予他们工伤待遇,怎么能维持今后高昂、无底洞般的治疗费和最低生活费?假如还要通过打官司来得到工伤待遇,拖了几年的话,他们中可能大多数人已经不在人世了,即使赢了官司,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作者:谭忠欣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