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运”原老总获刑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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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4:53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昆明《生活新报》11日专电昆明宏运经贸实业公司原总经理杨树彪以虚假工程骗取他人的信任后,从中收取数十万元保证金,同时还以高额的年息向昆明地区离退休老干部非法集资人民币7300余万元。近日,五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杨树彪19年徒刑,并处罚金51万元。 法院遂以被告人杨树彪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所得3000余万元及合同诈骗的违法所得15万元继续追缴。(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