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民工工钱快上报 漏报迟报误报的留“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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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5:4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市建委建管局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排查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市建筑业企业必须于本月15日前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明细表上报,漏报、迟报和误报的企业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欠工资企业一票否决 措施 记者昨从市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今起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农民工100%拿到工资,回家过好年。 据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拖欠农民工工资,现有项目一律停工,开发商将被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今后没有资格竞拍土地、上新项目。主管部门在给商品房项目颁发预售许可证之前,也将核查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一旦发现有工人没有及时拿到工资,该企业建设的商品房将没有资格上市。 工人爬塔吊工地受罚 实例 四川来青打工的陈某为了讨要工资爬上塔吊(早报10日曾予报道),昨天,市建管局对塔吊所在工地的承包企业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 经查,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包海信都市华彩公寓工程中,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被依法停工后,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造成一名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爬上塔吊。市建管局对该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据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拖欠陈某工资的施工企业也将受到处罚。(本报记者闵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