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如探囊取物 安徽女贪官被判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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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6: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副局长管凤霞在任乡镇一级财政分局局长期间,变着法子将公家的钱据为己有,并且挪用公款近百万元。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管凤霞曾任县级亳州市中市区财政分局局长,虽然级别不高,但在位期间捞起钱来胆子很大,如探囊取物一般。1995年年初,管凤霞想要一部自己的专车,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单位预算内资金账户上拨出20万元,然后安排会计将其中的17万余元支付其个人购车款及保险费、附加费等。 管凤霞还通过虚开发票、指使他人私填空白单据等手段,贪污公款数万元。1996年3月,管凤霞以财政分局的名义,向阜阳市财政局借得公款100万元,扣除利息后全部挪给一民营企业从事营利活动。案发后,尚有60多万元没有归还。法院遂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