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辟“绿色通道”便利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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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6:4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广州12月11日电(记者车晓蕙)为配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实施,广州市将采取一系列办事便利措施,其中包括将开设专为港人服务的“绿色通道”。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大海介绍说,CEPA正式实施后,由于港人进入内地的行业和过去相比变化较大,将放宽到物流、分销、旅游、广告、银行、保险等十八个行业,预计将会有大量的香港企业和个人到广州投资。广州市工商局将在各注册大厅里设置专门窗口,开设“绿色通道”,为来穗投资的香港企业和香港居民提供专门服务。 根据CEPA协议,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广东省内设立从事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为此,广州市专门制定了香港居民在广州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程序,规定其设立无须经过外资前置审批,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而登记程序则要求凭香港居民身份证或特区护照、回乡证,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分局进行名称查询,经名称核准后,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有关开业申请资料申请登记注册。 杨大海说,由于两地中小企业将成为CEPA的重要受益者,广州市还计划加强与香港中小企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两地中小企业充分利用CEPA机遇,拓展市场。包括实施“一站式”的服务,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向港商提供政策咨询、申报立项、租买厂房、注册登记等各种服务;推进广州中小企业到香港设点,以利用香港的各种专业服务拓展海外市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2月1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