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鞭炮”勾起市民心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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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6: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昨日“安全鞭炮”来南京求“知音”一文登出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南京市民纷纷来电表示,鞭炮是最能表达中国人喜悦之情的产物,平常过年过节他们都爱放上几挂。但如今南京明文规定禁止燃放烟花鞭炮,那么,现在既然有这种不但环保,而且从贮运到燃放又绝对安全的鞭炮,市政府是否可以考虑解除“禁放令”。记者昨日为此采访了南京市政府的有关人士。 南京市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宁告诉记者,南京市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把当时的玄武区、鼓楼区、建邺区、白下区、秦淮区和下关区划为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大厂区的禁放范围则由区政府划定。次年春节期间,南京还有人因为在禁放区内放爆竹而被拘留。 近几年,禁放区还有所增加,但不少南京人实在是“憋不住”了,过年竟偷放鞭炮挑战“禁放令”。但是,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相关法令是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所立法,属于南京市地方法规,并非南京市政府颁发的法令。目前主要有两个部门负责此事:由南京市公安局监督,在相关地区禁止燃放;而南京市供销社则负责在南京市不许销售烟花鞭炮。记者随即拨通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的电话,据他介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法令目前暂无改动的意向,该法令今后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执行。 一位家住新街口的张姓“的姐”告诉记者,每封过年过节却不能放炮仗,一点年味、节味都没有。他们司机行业更是特别想在大年初五“财神日”,放几串炮仗“迎迎财神”,以保佑一年内财源滚滚。一位王先生对记者说:“偶尔放那么几下,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危险吧”。一位朱老板更着实道出了绝大多数市民的心声:“春节是中国人最隆重的节日,不放点烟花爆竹总觉得这个年有点冷清。政府禁放有一定的道理,但也要考虑到市民的心理和传统的习俗。”他建议说,安徽发明家胡必忠花费了那么多的心血、财力研究发明出了这种“安全鞭炮”,不但环保而且还能保证安全,可以让市民重新过上传统的中国式的年。俗话说“立法为民,执法为公”,那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为何就不能考虑修改一下目前的法令呢? 本报记者 黄勇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