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武警不安分 贩卖假照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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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7: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宏兵 通讯员 国栋郑慧)原在武警某部服役的王某,复原后多次向他人提供假军车车牌、驾驶证等证件,获利25万多元。12月10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审判。 据了解,今年11月25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向邗江区法院指控王某犯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非法买卖军用标志罪。检察院在公诉书中称,2001年6月,王某卖给王国权(另案处理)武警部队车牌及相应的车辆驾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和工作证各一套,价格一万元,另每月收取六千元使用费;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间,又先后卖给王国权、曹刚(另案处理)武警部队车牌及相应证件7套,每套收费六千元,并且每月收取六千元的使用费,王某从两人处总计收取二万五千多元。后经相关单位鉴定,上述牌照中被收缴到的7副相应行驶证、驾驶证均为假冒。 法院认为,王某买卖武装部队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买卖武装证件罪;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非法买卖军用标志罪,应当数罪并罚。考虑到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退清了全部非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依据相关法律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2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