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混装致2死4伤 贺州20年驾龄'老司机'蹲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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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8:17 新桂网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2月12日讯(记者傅茗通讯员黄俊)20年驾车风平浪静,一时大意人货混装,酿成2死4伤惨剧,贺州市的“老司机”叶某12月10日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共16.72元,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9月20日上午,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古柏村农民叶某驾驶农用多功能方向盘拖拉机,搭载条形罗纹钢材及7名装卸工给人送货。车上钢材长约6米,重约7吨,分成两大捆用铁线固定在拖拉机车厢两侧,7名装卸工有4人坐在钢材上,2人站在两捆钢材中间的车厢内,1人在驾驶室。在头一站下了1吨货后,叶某见路面平坦,且距下一站又不远,便没有将已卸过货的一捆钢材重新捆绑固定,叫装卸工回到车上继续前行,当拖拉机行至信都镇农行营业所对面转弯时,由于严重超载、重心不平衡,车身发生侧翻,站在车厢内的廖某、曾某2人被突然堕落的钢筋挤压得面目全非,当场死亡,坐在钢筋上的谢某等4人被重重弹出,摔在地上。 事故发生后,叶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害人廖某、曾某的亲属各1万元。经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认定,叶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10月28日,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叶某犯交通肇事罪,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廖某、曾某之亲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叶某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赡养费、抚养费、误工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 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