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年为农民工追回近8000万拖欠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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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15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我省建设、劳动等部门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和措施,齐抓共管,解决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一定成效。截至今年10月,三年共计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近8000万元。 2002年底我省劳动、建设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办法》,提出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从源头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今年以来,又加大追讨建筑企业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工作的力度,明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建立起工资保证金制度,承包单位按承包工程合同总价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一旦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首先由工资保证金解决拖欠、克扣的民工工资。同时还建立了劳动、经贸、监察、建设、公安、工商、工会、人事等部门参加的解决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联系会议制度,并组织专项检查,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向永东 高丽莎编辑: 洪家渡水电站整改不合格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诚信是链条 政府很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