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委区政府慰问侦破12·03房交中心劫案民警(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0:4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12·03”汕头房地产交易中心持枪抢劫案的成功侦破,大快人心。昨天下午,龙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慰问了龙湖公安分局的参战民警,并为民警送上5万元慰问金。 “12·03”持枪抢劫案案情大、影响大,对公安机关的压力也大。在历时100小时的侦破工作中,龙湖公安分局参战民警与市公安局刑警并肩作战,在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和揭阳市公安局的配合下,神速破案、神勇擒凶,充分体现了公安民警娴熟过硬的侦破技能和坚强的战斗力。(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