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刀砍法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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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1:07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上海12月11日电(华碧芳杨金志)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11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朱敏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8月16日上午,拖欠手机费用的朱敏为逃避法院执行,竟挥舞菜刀砍向执行法官。 今年8月,朱敏因拖欠手机使用费,被普陀区法院判偿付欠费和违约金共计1156元。判决生效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执行通知书、张贴公告等方式催促朱敏归还欠费,但一直没有回音。 8月16日9时,3名执行法官上门寻找朱敏。朱敏见到法官后脏话连篇,扬言道:“你们给我滚!否则我拿刀砍了!”随即他提起菜刀砍向执行法官。经鉴定,两位执行法官在制止行凶的过程中,多处软组织挫伤。 法院认为,朱敏明知法官执行公务,却持刀威胁并使用暴力,除有三位执行法官的证言外,还有目击证人黄某的证言印证,被告人朱敏也曾经供述在案,故对朱敏当庭的辩解不予采纳。朱敏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作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