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当街杀人 “的士”司机一审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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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1:1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交通纠纷,当街持刀刺杀行人,造成一死一伤的恶性案件。12月1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个出租车司机死刑。 一审法院查明,2003年7月21日邹权驾出租车至白云七冶中学门口时,被害人叶某、余某因喝醉酒差点与邹权驾驶的出租车辆相撞,双方发生争执并抓扯,后被旁人劝开。邹权将车交回车老板后,又携刀返回,在建设路口处与叶某、余某相遇,邹权遂持刀朝叶某胸、腹部连刺3刀,将叶某当场杀死。后又将余某杀伤,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邹权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心怀不满,被旁人劝开后仍持刀返回,不计后果地行凶,造成一死一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