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 废止婚嫁酒缴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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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1:3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红白喜事要缴纳3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税费。在余庆县24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后,该县近日废止了2年前出台的这一欠妥的红头文件。 记者12月11日在遵义市政协采访了解到,针对余庆县盛行大操大办的情况,2001年4月,该县县委、县政府下文件明令禁止摆设升学、当兵等酒宴,并对许可范围内的婚丧、建房、乔迁等酒宴实行税费管理。这一制度要求,县级干部、科级和一般干部必须分别缴纳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税费后,才能按许可办酒宴客。 今年年初,余庆县24名政协委员以适用法律不妥、行文收费主体不妥,要求取消这一规定。在经过长时间的论证后,余庆县委、县政府下文废止了《关于对婚嫁酒实行税费管理的规定》,文件同时强调,允许简办婚嫁等酒宴,但办酒宴前15天必须向县纪委或单位纪检组申报。同时,该县纪委还规定如违规将追缴当事人1000—3000元的廉政责任金,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刘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