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青年光荣入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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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1:56 新闻晚报 |
本报讯本市各区县民政部门今起陆续向被批准入伍的应征青年或其家属发放《优待安置证》。士兵服役期间,按证发放政府优待金;士兵退出现役后,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优待安置证》的退役士兵,由区县民政部门安排工作,不需要政府安排工作的将享受政府3万元货币补助;持有农业户口《优待安置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有关规定安置或进行一定的货币补助。(孟录燕丁惠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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