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拿强要学生财物 潮安警方抓获两名违法人员(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1:56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邱锐强)潮安县公安局江东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近日抓获了两名强拿强要学生财物的违法人员。 12月3日上午,江东派出所根据群众报案,严密布控,快速出击,在江东镇下庄村一工厂附近抓获违法人员庄某涛,当天下午在江东镇圆山村抓获另1名违法人员庄某。 经审查,今年18岁的违法人员庄某涛交代了其违法事实:今年9月30日中午庄某涛同庄某两人开一辆摩托车到江东中横十字路口守候作案,13时许,江东镇某中学初中生刘某骑自行车路经吴杨联村路口时,违法人员庄某涛强拿强要刘某的500元后,并威胁其不准告诉别人。然后与庄某分头逃离现场。 目前,违法人员庄某涛已被县公安机关处治安拘留12天。(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