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每年安排三千万元扶持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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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6:4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辛瑞玲报道:记者昨天从市经贸局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汕头市委、市政府出台扶植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措施,从2003年起连续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包括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中小企业,以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包括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利用国内民间资本兴办的民营企业。同时出台《汕头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基金”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落实到每个项目。 据了解,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贴息或补助两种扶持方式:定额贴息是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