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一读者曾在市区见过失踪花季少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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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7:08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苏硕元报道:《花季少女失踪了?》一文见报后,昨天下午有读者打电话到本报反映一些线索。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读者在电话里称,大约几天前曾在岐山路一带见到文中的那名失踪少女刘华琴,但具体在哪一天或哪个地点已经十分模糊,当时她正同另外两三名女子在一起,从那几个人的神情来判断,彼此之间应该很熟悉。因此她估计,刘华琴目前应当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记者希望广大读者留意,如有线索请及时通知记者或刘华琴的家人。联系电话:8260688、13076302498、13676115612。(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