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文化公害”亟待整治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09:5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日益深入,城镇的文化市场也日渐繁荣。但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倾力于经济建设,而对城镇文化市场疏于管理,一些“文化公害”日益成为城镇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据调查,这些“文化公害”突出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书市良莠不齐,一些从事文化经营的个体户,缺乏起码的经营道德,一切以赢利为目的。目前在一些书屋、书摊、租书店就出现了不少格调低下,宣扬色情、凶杀、暴力的书籍。这些书籍迎合了一些人的低级趣味,粗制滥造,投放市场对城镇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危害极大。 二、街头、公园出现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街头出现了抽签、占卜、算命等“业务”。更有一些公园、风景区的管理部门为赚钱,设立五花八门的“魔宫鬼洞”等迷信景观,招徕游客。 三、广告宣传管理存在漏洞。城镇是一本巨型文化“教科书”,但目前有些商家对自己经营的经济实体命名刻意追求“新奇”,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广告用语也招摇于街头巷尾,特别是一些张贴于电线杆、居民楼道、旅馆和公厕的医疗广告,既损害城镇市容,又误导他人。 四、城镇的卡拉OK厅、录像厅有待加强管理。一些城镇没有进行经营区域规划,有些“厅室”甚至开在居民住宅区,有的经营场所甚至通宵达旦营业,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书福朱伦真)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