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违规企业清出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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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2:18 贵州都市报 |
建设部将加大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 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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