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法院对10宗刑事案件进行宣判 24名被告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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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3:0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刘衍韩报道:昨天上午,澄海区人民法院在该区大众影剧院召开宣判大会,对10宗刑事案件的24名被告人宣告一审判决,曾庆德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6月14日晚8时许,被告人曾庆德、田新勇、肖洪涛、陈天诺经密谋后携带西瓜刀窜至澄海区下窖村河堤路段,持刀抢劫在河堤上幽会的男青年刘某与女青年曾某,劫得现金100多元及手机1部、摩托车1辆,曾庆德、田新勇还将曾某挟持至河堤草丛中实施轮奸。同月22日晚8时许,曾庆德、田新勇、肖洪涛又窜至澄海区下窖村田地路边,持刀抢得陈某和另一女子的现金500多元、手机1部及摩托车等物品。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曾庆德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田新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肖洪涛、陈天诺有期徒刑7年和3年,并各处罚金。 家住澄海区莲华镇的男青年张天全因经济困难,产生绑架私营企业主徐某的儿子小徐以勒索钱财的邪念。今年9月9日上午8时许,张天全在东里三中门口打公用电话到东里镇某幼儿园,谎称小徐的母亲生病需叫人接其回家看望,并提供接小孩的人的具体特征,引起了幼儿园园长的怀疑,遂打电话到徐家询问,得知并无此事。上午9时许,当张天全戴着口罩到幼儿园准备接小徐时,被当场抓获。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张天全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