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7亿分文没拿到 广东审结陈锦洪"民告官第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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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3:5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信息时报报道,12日下午,备受瞩目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陈锦洪状告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并请求行政赔偿1.7亿元案终于尘埃落定。经过7年不断的奔波和起诉和上诉,原告的索赔分文未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终审驳回陈锦洪的上诉,维持佛山市中院的一审判决。 新闻背景 1986年,佛山工人陈锦洪出资20万元开办了兴业装饰公司,挂靠在佛山市经委名下。至1993年,公司拥有6200多万元固定资产。1994年以后,佛山市经委免除了陈锦洪的职务。 1996年4月15日,陈锦洪提起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索赔损失几千万元。2002年6月24日,陈锦洪又将索赔数额提高到1.7亿元。陈锦洪的赔偿要求法院未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