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水期多发电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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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4:30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记者钟文)近日由市经委、市物价局、成都电业局联合发出《关于鼓励地方电厂枯水期多发电的通知》,明确规定,为尽可能地缓解我市枯水期的电力紧张,将对各地方电厂在枯水期多发电予以奖励。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期间,实行枯水期电价统一临时上浮。即在此期间,除居民生活用电和农用排灌用电以外的所有电量价格上浮2.9厘/千瓦时(含税)。 鼓励地方电厂(燃机电厂除外)枯水期多发电,以实际上网电量的10%,对各个地方电厂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