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违纪者不再“下不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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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0:09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潇湘晨报》12月13日消息:去行政机关办事,应该15天内办妥的事,决不能拖到第16天。湖南省正在强化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将保证市民去行政机关办事不必再“看脸色、陪小心”,公务员必须尽心尽力做人民的公仆。昨日,湖南省市州监察局长会议在湘潭市召开。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要求监察部门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等四项制度,对“敢闯枪口”的违纪者,监察部门务必按规定毫不留情予以查处,决不以“下不为例”为借口“手下留情”,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