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启动每周警情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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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0:09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工人日报》12月13日消息:海口市公安局从12月8日起每星期一将定期在媒体上通报每周警情,涉及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五大类内容将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 通报每周警情是海口市公安局为尊重市民知情权,确保市民、游客人身安全,而自我加压的措施。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全市的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警情,目的是让市民、游客做好安全防范。海口市公安局负责人指出,通报警情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有效地采取措施,让警情实现良性转化。(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