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1月份汕头地税收入26.4亿元比增15.1%(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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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1:4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汕头市地税局以改进机关作风为契机大抓组织收入,良好的机关作风为汕头地税带来了税费收入的喜人增长。今年1至11月份,汕头地税共组织税费收入26.4亿元,比增15.1%,增长3.45亿元。其中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8.56亿元,征收社保费收入7.17亿元,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自从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专项活动以来,汕头市地税局从10月份以来,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在全系统内部开展地方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包庇、不隐瞒,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地税系统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与此同时,市地税局力求把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为此,他们于近期开通了12366税务热线电话,专门接受纳税人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市地税局还建立了局长接访日制度,开展了创建最佳办税服务窗口和办税之星活动,在系统内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作风。(宣文)(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