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信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称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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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1:4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日前,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被全国用户委员会、中国质量协会授予“全国用户满意企业”荣誉称号,这是该公司继获得“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和“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特别奖”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这意味着汕头电信不仅在网络规模、技术水平等硬件建设上位居全国前列,消费服务等软件方面的建设同样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一直以来,汕头电信将服务作为企业的生命线工程,秉承“用户至上、用心服务”服务理念,全方位追求用户满意。近几年来,更是与时俱进向客户提供“零距离沟通”、“零中断”、“零障碍”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在实践中锻造出电信服务品牌。(黄泽华)(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