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开展预防和查处违法拖欠工资行为联合检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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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2:33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李凯)我市近日开展为期10天的预防和查处违法拖欠工资行为联合检查,共检查全市建筑施工企业42家,涉及职工5925人,其中外来工2096人,未发现企业有拖欠工资及使用童工行为,但有部分企业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广;企业员工普遍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很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检查中同时发现,在42家企业近6000名职工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接近半数,部分用人单位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缺乏自觉性,有的签订合同后不送鉴证,有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阶段性用工,有的采取劳务分包形式,雇用职工流动性强,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为员工依法参保,而许多职工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一无所知,认为只要拿到工资就行,造成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另外,有的企业存在乱招乱雇现象,部分进厂外来员工没有办理就业证卡。检查组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和补办有关手续。(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