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高悬反腐利剑 公处10名县级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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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3:08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2月14日记者罗盘报道: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召开反腐败案件公处大会,公开处理了11名干部,其中有正县级4人,副县级6人,一般干部1人。 公开处理的10案11人具体是:浮山县公安局原局长路随元,在任永和县公安局局长、浮山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190694元,收受贿赂33000元,给予路随元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洪洞县公安局原局长李青明,在任古县公安局局长、洪洞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共贪污公款21800元,受贿41343.10元,2003年9月28日,被浮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给予李青明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襄汾纺织厂原厂长贾吉期,在任襄汾纺织厂厂长期间,盲目决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用人不慎,两次采购原料被骗,造成531678元的损失,违规为他人担保贷款,造成80万元的损失,给予贾吉期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副县级待遇处分;临汾市政协原常委兼经济科技委员会原主任张庆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时间长达两年之久,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相关职务;原临汾地区行署财政局调研员任三林,不听财务人员劝阻,贷款10万元给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果树场果树科,致使该贷款逾期7年,至今本息分文未还,给予其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销正县级待遇处分。 公处大会还宣布了对安泽县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梁虎,临汾宾馆原总经理(副县级)兼支部书记祁银柱,临汾市计委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元天恩和原主任阎家富,临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杜明非,原临汾地区医药药材公司化玻部财务股长兼会计邵有义等另外5案6人的处分决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临汾市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78件,处分违纪党员、监察对象118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9人、乡镇级干部549人、一般干部297人、其他人员301人,有效地遏制了以权谋私和腐败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