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的行为值得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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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3:3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葛凌滢 宁波晚报讯 昨天有不少读者致电晚报,认为《这24元“打的费”给得不是滋味》里的那位司机应该得到表扬。 镇海杨先生致电记者说,周先生是自己不小心把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而司机师傅把手机还给周先生就值得表扬,24元“打的费”不算多。杨先生还认为,大家的目光不该只聚焦在那24元“打的费”上,而应该看到司机的行为,对这种行为的肯定是对所有司机的鼓励。市区的唐女士也认为让周先生自己去拿手机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她说,交接班时候司机可能随身携带着大量营业款,不愿把手机送过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既然周先生对司机本就心存感激,就不必耿耿于这24元“打的费”。(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