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内容修改混业经营有望立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16:45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商业银行法》修正草案三审稿将取消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全面禁止性规定,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从事混业活动。 权威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即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商业银行法》修正草案三审稿,有望在关键性条款的修改中,为业内关注并呼吁的混业经营留下一定的法律空间。 据悉,草案三审稿将对《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两款内容进行修改,取消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全面禁止性规定,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从事混业活动。如果此次修改能够顺利获得通过,制约混业经营的法律障碍将因此被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