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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2:0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12月11日,备受关注的河南平舆县“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查究工作有实质性进展,2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何以不辞职 龙束鹿 据报道,此案有24人被追究责任:平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行政撤销职务处分。 因为这个恶性案件,平舆可谓声名远播。这个地方的党组织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为什么没有谁敢于站出来承担一点“形象责任”———以辞职来挽回一点形象,何况,这其中有很多人其实是难逃干系的。那么多的领导干部,何以都要等到上级来查处? 不止是平舆,我们有了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但执行时的力度相当欠缺。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个人的“官运”和“官途”,远比党和政府的形象重要得多。如不解决这个问题,会构成对党和政府形象的一次次新的严重伤害。 12月10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的510名民警,领到“廉洁从警退休金个人账户查询卡”。按25岁从警、60岁退休计算,一民警如没有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处分处罚,退休时将可一次性领取20万元“廉政金” 奖励之外须约束 顾春 类似的以薪养廉政策,以前曾有耳闻,也引起不少争论。但是,争论之下仍仿效不绝,看来这一政策的可行性广被看好。 出发点是好的,收效如何,还有待观察。要真正反腐倡廉,配套的约束机制必不可少。按理说,20万元的奖金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不廉洁将一分也拿不到,这无疑提高了廉政的“收益”,同时也提高了不廉政的“成本”。然而,权力的使用毕竟有自己的特质———不约束必然被滥用。因此,除了奖励,还需要建立监督和约束体制。这样“软硬兼施”,廉政的警察就会更多。 《华东新闻》 (2003年12月15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