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铁路“超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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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2:06 人民网 |
网友:宋希平 “春运”期间铁路客运涨价的“听证会”一贯三年,尽管质疑不断,但今年已公布的“涨价率”只待到期变成既定事实,看来谁也改变不了。与“涨价率”如同孪生兄弟的“超员率”规定也接踵而至。铁道部的规定是:特别快车、双层列车严禁超员;其他中长途客车超员率为始发快速、普快列车不超过20%,途中快速列车不超过40%,普快列车不超过50%(12月8日新华社电)。这个“超员率”由于和“涨价率”一起纳入了“春运”方案,自然同时具有了“公布执行”的不可变特征。 与此同时,将与铁路共同完成“春运”大计的公路客车完全没有这样的待遇。在这些交通工具上,“超员”是“严查重罚”的对象,尽管实际运作中问题多多,但多种规定却没有给“超员”留下任何口子。 唯一能给这种不同待遇提出的辩护理由,应该是出于安全考虑,即铁路列车超员不对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其他交通工具超员会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但“超员率”按特快、快速、普快不同车种区别对待的规定,似乎又不仅仅是对安全的单一考虑,其中明显有“档次”的因素在起作用,而汽车并不因档次不同而宽待出一个“超员率”。回头再看看“涨价率”,又是按“硬座”和“其他席别”规定不同“率别”的,这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两个人按同种座席的“涨价率”买了不同车种的票,结果又因“超员率”的规定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把两种各自看似明确的“率”放在一起考量,会发现实际上的混乱不堪。 公路客车的“超员”现象,从管理角度看,由于极易造成安全事故,那么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查禁措施。从经营者角度看,由于可以获得超值利润,那么就要想方设法钻管理漏洞的空子,利用“春运”客源爆满的大好时机多拉快跑。在这一对矛盾中,由于不存在管理方从“超员”中分肥的机制,“严禁”规定的出台也就顺理成章。到铁路头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超员”可能被冠上“为了解决运力与运需矛盾”因而“合理”的美名,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公布“超员率”,其中在涨价基础上又因超员所获利益被成功地隐匿了。至于即便吓人程度达到50%的“超员率”是否能被“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坐过“普通快车”的人自会有严重置喙。铁路为何有这样优厚的待遇?只有“天下铁路是一家”延伸出的“管理者和获利者是一家”的机制才是合理的解释。 如果铁路能够开明到就“超员率”开个“听证会”,其列举的种种必须超员的理由又都能被我们接受,那么我们就该问问,旅客拿着涨价票坐上超员车后,你能做到服务标准保证不会降低吗?如果你实事求是地说不可能,那我们的要求是,你必须拿出一个与“超员率”相对应的“降价率”出来才比较合理,尽管我们实在不是想少花几个钱坐挤死人的超员车。至于这样的“降价率”又和前面的“涨价率”发生矛盾,或者难于操作,那也是你应该解决的事情,因为已经出台并标准混乱的“涨价率”、“超员率”都是你制定的,即便你开恩想搞个“降价率”,最终也还是你制定的。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