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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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4:5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日前颁布全军执行。 《政工条例》规范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和军队建设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是我军进行政治工作的基本依据。 1995年修订颁布的《政工条例》,在规范和指导军队政治工作,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中央军委确定重新修订颁布《政工条例》,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保持了原条例的框架结构,继承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留了必须长期坚持的规定、制度和要求。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些内容基本相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表述,对铺垫性、叙述性、议论性文字作了适当删节,比原条例减少5节、18条、8400多字,结构更严谨、条理更清晰、文字更凝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