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实价店 不讨价还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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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3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12月14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明码实价店认证试行办法》,即在全省范围内展开明码实价店认证工作,让老百姓放心消费。 据了解,明码实价店认证工作由全省各级物价局价格认证机构对经营者的价格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认证。明码实价店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人员和机构都不得强制经营者进行认证。 明码实价店的认证标准包括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经营的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均明码实价,不讨价还价;无价格欺诈行为等,需要进行明码实价店认证的经营者应向当地物价局价格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经价格认证机构审定,对达标单位颁发明码实价店证书、牌匾等有关证件和标志。 (张雅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