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谁来套笼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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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9:1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电动自行车在身份被确定纳入非机动车之后,在合肥市迅速发展起来,并且出现了体积、行驶速度均与摩托车不相上下的“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事故不断,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许多困难。“电动摩托车”已经成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真空”。 商家:以不须上牌来促销 记者昨日上午在合肥市美屯立交桥附近的一些电动车行看见,几乎每一个车行都有电动摩托车出售。一辆从外型、重量和摩托车完全相同的电动摩托车报价3000元,老板说车速可达55码,完全不亚于摩托车,关键的一点不要上牌照,行驶时也不要戴头盔。老板还说,这种车的载重为90公斤,“一辆车两个人骑完全没问题”。 在瑶海电动车市场,几乎每一家老板都以不要上牌为由向记者促销电动摩托车。一位女老板说,一个摩托车牌价格是两三千,“这样你无形中就省下了这么多钱,更何况现在你买摩托车想上牌还上不到”。 基于这样的“动员”,合肥市“电动摩托车”据说销售势头很好,一家很普通的车行都能做到一天销两三辆的业绩。 电动摩托车———脱缰还是无缰? 合肥市交警一大队负责路面管理的副大队长宋华富说到电动摩托车时一脸无奈。他说,电动摩托车再不加强管理,按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不久就会泛滥成灾。 他说,在路面上,这些司机根本就没有驾驶证,不懂交通规则,又不愿从非机动车道行驶,路面交警不知如何管理。大多电动摩托车都在后座带人载客,而且都不戴头盔,一旦出事后,后果不堪设想。在处罚上也有许多困难,它是按非机动车管理,但却发生了机动车一样的事故,如何处罚?执行什么标准?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不好解决。 据了解,早在1999年5月,为了规范和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个《条件》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在合肥的道路管理中,也明确规定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但是,实际之中,这些电动摩托车的行驶速度都大于20公里/小时,有的一直维持在40公里/小时的水平上。这样的高速度,带来一系列的管理隐患。这样的电动车在路面上行驶,不但影响到别人的安全,也影响到自己的安全。 “管理真空”不会持续太久 合肥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科长胡仕康说,合肥的电动车要不要上牌?如何管理?这都在进一步的讨论研究之中。 胡仕康说,合肥市区现有各类电动车1.2万辆,其发展速度正在加快。在合肥市现行的管理中,电动车是完全依据非机动车的办法来进行管理的,包括出事故、行驶车道、速度等。不过,合肥市将不会让电动车这个管理中的“真空”维持过长时间的。 宋才华胡朝江/文王素英/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