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流沙一服装加工场发生火灾造成4死5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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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0:5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郭宏盛、刘文钊,通讯员王晓龙)12月14日凌晨2时24分,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湖东村秦坤伟服装加工场发生一起火灾,至2时54分大火被扑灭,现场清理发现烧死4人,烧伤5人(其中重伤3人)。 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地点是湖东村一间高平房,四周墙体用“涂角”垒砌,上面用铁皮遮盖,十分简陋。据了解,过火面积有317平方米,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揭阳市、普宁市党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抢救并处理善后等工作。目前,5名伤者已及时送普宁市人民医院治疗,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蔡贵龙大校率领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实地勘查,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调查起火原因。(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