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 汕头检察院反腐倡廉从源头抓起(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0:5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近日,市检察院牵头组织了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120多名干部,到揭阳监狱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由3名因职务犯罪而被判入狱的犯人向与会人员讲述了自己由国家干部沦为阶下囚的经过,警示与会人员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自律意识,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近年来,市检察院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要从源头抓起的决定,在我市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多次组织我市各系统的机关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这种形式,对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构筑起“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思想防线,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