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恒青药店订阅本社三报赠顾客(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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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0:5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汕头恒青药店近日决定,在其第五家分店———恒青金新分店开业期间,征订本社120份2004年度全年报纸赠送120名幸运顾客。 恒青医药大华总店创建于1999年5月,按照“稳健、踏实”的发展原则,先后在市区东厦路、外马路、衡山路开设分店。今年8月,恒青又组建了汕头市第一家冠省名的药品批发公司“广东省恒青药业有限公司”,使企业从单一零售转变为集采购、批发、零售为一体的销售模式。恒青多年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赞同和认可,先后荣获“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诚信企业”、“质量A级单位”等荣誉称号。为了更好密切广大顾客、企业和媒体的关系,恒青药店决定在其金新分店开业期间,即从12月19日至26日到恒青各药店购买物品50元以上的顾客中,抽出120名幸运者,每人赠订一份本社2004年度全年报纸(其中《汕头日报》40名、《汕头特区晚报》40名、《汕头都市报》40名)。(陈照濠)(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