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父尚需“性”儿拒赡养 法院判令子女支付赡养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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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1:2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综合消息因为83岁还有“性方面的需求”,4个儿子便以老父的行为丢了子女的脸面为由,拒绝赡养,结果被老父告上法庭。13日下午,泉州丰泽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4个儿子每人每月必须支付100元赡养费给老父。 13日下午,丰泽法院大审判法庭座无虚席,来自该区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该院部分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到场,旁听了该案审理经过。 现年83岁的蒋某家住丰泽区北峰街道,他在法庭上诉称:几十年来,他含辛茹苦地将4个儿子抚养、培育至成年,并帮他们先后成家立业,为此辛苦操劳了一生。然而,尽管如此,4个儿子却未能恪尽中国传统道德及法律规定之责任,拒绝赡养老人。据蒋某介绍,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除了长子、次子在今年曾分别支付给他约300元、400元外,三子和四子都拒不履行赡养责任,导致他老无所依,生活困难万分。 据此,蒋某诉请法院,判令4个儿子共同付给他生活费501.25元/月。 在当日的庭审中,蒋某4个儿子除长子蒋某某到庭,其他3人均未到庭。法庭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决定缺席审理此案并作出缺席判决。 法庭上,蒋某某说,他和3个弟弟绝非不仁不义之人,他们4个兄弟之所以不赡养老父,是因为老父“老不正经”。蒋某某说,早在多年前,他们一家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蒋家为此还于1995年被评为原鲤城区文明家庭。1995年,他们的老母去世后,蒋某某等4个兄弟均主动请求老父与他们中任何一家一起过日子,但老父一直以“自己一个人生活比较自由”为由,始终坚持一个人过日子。几年来,老人常将女人带回家过夜,有时一天要找两个女人。在近几年时间里,老人把自己的存款和子女给的数万元全部花在女人身上。为此,蒋家人不断受到外人的耻笑。 蒋某某辩称,他和3个弟弟所以不给老父钱花,是希望老父能恪守道德,“痛改前非”,但万万没想到,老父居然会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认为:作为蒋某的儿子,蒋某某等4人依法依理都有赡养老父的义务和责任。作为83岁高龄的老人,蒋某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赚钱养活自己,因此,不论老人有何过错,有多大的过错,作为晚辈的蒋某某等人,必须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最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蒋某某等4名被告每人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给老父,赡养费必须在每月1日前支付,4名被告还须共同承担本案的50元诉讼费。 宣判后,蒋某及其儿子蒋某某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