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政府欠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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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4: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据报载,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府谷县政府拖欠多年的720万元工程款进行强制执行,以维护建筑企业和民工的权益。 据统计,北京等地70%以上的欠薪发生在建筑工地。我市欠薪事件高发的建筑、装潢、餐饮、服装四大行业中,建筑行业也排在第一位。建筑行业欠薪链往往这样构成:民工—包工头—项目经理—建筑企业。那么谁又欠着建筑企业的钱呢?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政府项目有时充当着这一“源头”角色。项目可行性、资金来源等缺乏科学论证,决策程序先天不足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还有“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往往也是欠薪事件频发工程。目前我省由建筑企业垫资施工的普遍做法,则在一定程度上为这类欠薪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政府欠款的现象虽然不能说普遍,但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不敢吭声的建筑企业往往将部分欠款层层转嫁到民工头上。《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总承包方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责成总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但如果遭到“责成”的是政府,有关各方将面临怎样的尴尬?因此,要管好他人“瓦上霜”,最好先清了自家“门前雪”。陕西榆林的“清欠”做法,是经验,更是教训。(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