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自家“三证”要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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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4: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王景波 宁波晚报讯 二手房买卖交易未成功,房东竟要花2500元钱从中介手中赎回自家“三证”。 昨天,宁海的仇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来电反映,前不久,他托中介出售江东镇安街一间街面房屋。11月26日下午,在中介的介绍下,他与买方签订了该房的买卖合同,买主即付给他5000元押金,而他则将房产证等“三证”交给中介保管。由于当天签合同后已很晚,买主没有及时付中介费。 次日本应去办理过户手续时,不料买主表示不愿再买该街面房。12月7日,仇先生找中介要回房产证。但中介对他说,要等到52天后才能交还“三证”,同时提出如果向中介支付2500元,即可马上交还“三证”。12月11日,急于拿回“三证”的仇先生只好花2500元钱“赎回”了自家的房产证,而中介开给他一张没有具体内容的收据。 记者同该房产中介取得联系。中介的严经理向记者解释说,因为仇先生和买主之间的合同要在52天后才终止,提前还给仇先生“三证”,中介要承担一定风险,这2500元钱是仇先生自愿支付的。 市建委房交处的有关人员认为,中介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保管“三证”是合法的,但期间返还“三证”要收取费用的做法是不妥的。 昨天下午记者发稿前,该中介的严经理给记者来电说,愿意把这2500元钱退还给仇先生。(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