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费有了标准 每人280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5:5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12月1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出台教师资格认定费收费标准。 据了解,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80元。 对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对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不得收取认定费。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6元。 (张雅旖) 金黔简介 - 广告业务 - 联系金黔 - 版权声明 黔ICP证010009号 金黔在线 贵州日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