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官司 还要打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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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5:51 贵州都市报 |
据记者调查,现改制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华”火腿商标是原金华市浦江县食品公司于1979年10月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1982年,浙江省食品公司以“三统一”的行政关系为由,将浦江县注册的“金华”火腿的注册商标无偿转移到了自己的名下,并获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 按照规定,商标注册期为10年。到了1992年,“金华”火腿商标注册期满,当年4月,金华市政府向浙江和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正式打报告,要求归还注册商标权。对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两次推迟浙江省食品公司续展申请,但还是未能解决问题,矛盾一步步升级。 为了保护这一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我国传统名特产品,去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经过认真审查,宣布对以原金华府辖区为准的现15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的“金华”火腿,实施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然而,今年2月风波再起。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以金华的火腿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标识上印有“金华”两字对商标构成侵权为由,向各地工商部门举报要求严肃查处,一时间,金华的火腿生产企业在杭州、宁波、苏州、上海等地的商场超市、食品市场销售的产品,以涉嫌经销假冒“金华”火腿受到工商部门查封。最近,这家公司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已受原产地保护的金华永康一家企业的“真方宗”牌“金华”火腿商标侵权。 记者走访了金华的一些火腿厂和有关部门,他们说,只要交钱,不管是不是金华一带生产的火腿,都可盖上“金华”火腿的皮印。以至于全省有6个地区22个县(市)在生产“金华”火腿,还有四川、湖南、江西、安徽等外省也在生产“金华”火腿。家住金华的火腿特级技师、国家优质(肉类)食品奖评委蒋正路告诉记者,由于商标归属纠纷不断,造成管理失控,像这次被媒体曝光的永泰火腿厂和旭春火腿厂,为赢得更高的利润,利用非旺季收购便宜猪腿,生产“反季节腿”。为了防止蚊蝇和生蛆,不法厂商就用违禁药物来浸泡猪腿。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谷辽海认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华”火腿商标虽然注册在先,但应属于注册不当商标,应该给予撤销。“金华”火腿的原产地域产品名称应该由金华当地的行业协会去充分行使。“金华”火腿大家公认为当地传统的名优产品,其价值远远高于商标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华文化遗产。 (新华社) 金黔简介 - 广告业务 - 联系金黔 - 版权声明 黔ICP证010009号 金黔在线 贵州日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