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执法民警 重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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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7:05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肖坤友记者李斌)昨日从成都市公安局新闻办传来消息,10月以来,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相继查处了阻碍执法、殴打民警的3起违法行为,警方已经依法对违法人员分别处以劳动教养、治安拘留。 酒后驾车司机伤警拘留7天 11月9日晚11时许,青羊巡警大队民警郑云、罗立在东通顺街35号门前盘查川A87×××汽车时,酒后驾车的司机王某借醉酒肇事,拳打脚踢,将正常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巡警郑云打伤。经太升路派出所调查取证,青羊分局依法对王某治安拘留7天。 人防干部酒后殴警拘留15天 10月22日下午3时许,青羊巡警大队民警邹澄、肖宇和新华西路派出所民警向晓旭在处置王家塘街11号金牛区人防干部聂某酒后用榔头打伤环卫工人和邻居的事件时,聂某不但不听劝阻,拒绝到派出所解决,而且用手扇巡警邹澄耳光、用脚踢派出所民警向晓旭头部,阻碍民警执行公务,鉴于此,民警强行将聂某带至新华西路派出所审查,经调查取证,分局依法对其治安拘留15天。 寻衅滋事阻碍执法劳教1年半 11月11日上午11时30分许,安岳县人刘学军在石人南路19号附7号“鸿运干杂店”故意用已坏的小灵通砸坏干杂店电话,并寻衅滋事要求店主赔偿其小灵通。青羊巡警大队民警张程、滕达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期间,刘学军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执法,将巡警张程眼部击伤,警车玻璃砸烂。 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尽快查清案情,依法惩处违法者。府南派出所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查明刘在今年3月、7月分别因殴打他人、寻衅滋事被2次治安拘留15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刘学军被依法批准劳动教养1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