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猥亵女学生 宁德禽兽教师余新基被提起公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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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23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据新华网福州12月15日电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余新基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案。 现年59岁的被告人余新基系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人,在西洋小学执教已有多年。 检察机关在控诉书中称:2000年上学期半期考后的一个星期天下午,被告人余新基以补课为名,将其班上女生玲玲(化名)叫到学校,趁课间休息对玲玲进行猥亵。去年10月份至今年5月份之间,被告人余新基又以办黑板报为由,多次叫女学生小青到学校,数次强奸小青,并致其怀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新基身为教师,以诱骗方式猥亵、强奸未满14周岁的学生,并致其中一名遭奸淫的女生怀孕,情节恶劣,应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汕头都市报》) | ||